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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转发扩散,上海公布5批次不合格饮用水

发布时间:2020-10-22 02:36:18作者:竞道光电来源:www.shipin110.com

  10月2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第39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此次抽检发现5批次饮用水不合格。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上海杨行分店销售的圣.伯纳德饮用天然泉水(规格型号:500mL/瓶生产日期/批号:2020/3/27)以及上海闵行绿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闵虹路分公司销售的克里特白山饮用水(规格型号:500mL/瓶生产日期/批号:2019/9/14),亚硝酸盐不合格。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亚硝酸盐在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的限量应≤0.005mg/L。饮用水中为什么会含有亚硝酸盐呢?其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

  上海相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团山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深井创生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330ml/瓶生产日期/批号:2020/1/6)、上海韩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团山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388ml/瓶生产日期/批号:2020/3/24)和深井创生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4.8L/桶生产日期/批号:2020/3/23),溴酸盐不合格。

  溴酸盐是水源水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生的副产物。《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应≤0.01mg/L。

  文章来自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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